俗話說,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
別人幫我一次,我要記在心裡。 別人扶我一把,我要真心感恩。 別人幫我們是情分,不幫是本分,不要心生怨恨。你幫我一次,我記你終生。
01 受人之恩,銘記於心
《易經》雲:“施人之事,不記於心; 受人之恩,銘記於心。 ”
做了有恩於別人的事情,不必記在心上,到處宣揚; 接受了別人的恩惠,要時刻銘記在心,有機會就報答恩情。
從前有一個商人,在過河時不小心落水了。
他在水中掙扎,對著岸上的行人說:“我是濟南的富商,誰要是可以救我,我上岸後用一百兩銀子報答他! ”
這時正好路過一個農民,救他上岸。
他上岸後,只給了農民十兩銀子。 農民問:「你不是當時承諾給一百兩嗎? 為什麼只有十兩? ”
商人不屑地說:「對於你來說,十兩銀子已經夠多了! “他早已將別人對他的救命恩情,完全拋在了腦後。
農民搖搖頭,沒有要他的銀子就走了。
過了一段時間,商人再次乘船渡河。 途中船碰到礁石,再次沉沒,商人又一次掉進了河中。
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像這樣的人。 風光后就忘了有恩於他的人,成功后就遠離那些幫扶過他的人。
一飯恩情,就該千米奉送,滴水之恩,就該湧泉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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