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信(寫明單位位址、電話及傳真,需要要有單位蓋章和負責人的職務,名字和簽名)以證明申請人的下列各項: a.申請人在單位的職務 b.工資標準 c.單位批准的休假時間 d.確認旅行回國後單位仍保留與申請人的勞動關係 應意方朋友邀請赴義大利訪友還需如下材料 義大利公民或在意合法居住的外國人簽名的邀請聲明,要說明願意邀請該外國人去義大利(同時說明停留時間和停留目的),保證該外國人簽證期滿一定返回祖國,同時說明能夠接待該外國人(準確位址),並提供邀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的複印件,若邀請人為外籍居民,還需要其在義大利的居留證的複印件。 若申請人不能出示承擔足夠旅遊費用的證明,需要在義大利的邀請人為申請人辦理的銀行擔保等證明(邀請人可向義大利銀行要求出具銀行擔保),若邀請人邀請申請人在自己的住所中居住,需出示由邀請人居住地的市政機關發給的 “適宜居住聲明”(或自我證明)以及邀請人自己的聲明,寫明在自己的住所所居住的人數。 父母雙方,不陪同前往義大利的父母一方或監護人(要有監護人證明)的同意書(需本人親自到義大利使館領事處在同意書上簽字,或者將同意書公證,譯成義大利文,並認證)。 若父母離異,則需辦理離婚判決書及監護人證明的公證書,譯成義大利文並認證; 若未成年人為孤兒,則需要辦理雙親或其中一方死亡的公證書,譯成義大利文並認證。 若未成年人赴意參加由義大利保護外國未成年人委員會批准的旅遊人文專案,需要有該委員會的批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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